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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筹备成立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8-20 23:20

2017428日上午,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筹备成立座谈会在中国广告协会会议室召开。

 

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张国华、常务副会长杨洪丰出席座谈会。来自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相关公司十余家单位的负责人受邀参会。

张会长表示,新广告法明确为广告代言立法,并对广告代言人设定了一系列行为规范。一方面有助于规范广告代言市场的有序发展,另一方面也给广告代言带来了较高的法律风险。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就是在这样的背景和中广协三个服务理念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是服务于代言人自律。提供代言人风险防护,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搭建专业平台。促进广告主体间交流合作,促进代言人充分展示。三是挖掘展示代言人的商业价值。通过大数据和科学模型,提供具有公信力的商业价值数据。

与会者在听取了《广告代言人标准》和《中国广告协会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广告协会关于筹备成立广告代言人委员会的说明及邀请函》等工作文件的汇报后,就组建广告代言人行业共同体,表达广告代言人行业诉求,防范广告代言人的法律风险,加强广告代言人的行业自律,共享广告产业链上的客户资源,开发广告代言人的潜在商业价值,构建广告代言人的评价指标体系等问题建言献策,会议气氛热烈、高效务实。

中广协下一步将整理会议意见、组建团队,尽快推进成立广告代言人委员会并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出席座谈会及参与筹备工作的有: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北京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江苏广播电视台、分众传媒、伊利、宝洁、乐视、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百度、爱奇艺、新浪微博、搜狐、腾讯、尼尔森网联媒介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圈网互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万达传媒、北京世纪鲲鹏国际传媒、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一证投资、纬岭传播。